书法市场早在明清时代便已正式形成,直至50年代之前,不少著名的书法家都是赖此维持生计、成就名声的。其后,书法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与“经济帐”绝缘。今天的书法市场,又不同于明清和民国时代的书法市场,它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直接借鉴西方艺术市场的经验而启动起来的。
伴随着东南亚等华人地区经济的腾飞,近十年来,以世界上最负盛名、历史最悠久的苏富比和佳士得两大艺术品拍卖公司为代表,一些原先以西方艺术品为经营对象的拍卖公司纷纷开展包括书法有内的中国艺术品的拍卖业务,取得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于是,从1992年开始,北京、西安、深圳、上海、杭州.南京等地,也相继举办了类似的拍卖活动,规模不一,成果各异。目前大陆上正式的艺术品拍卖公司和兼营艺术品的拍卖公司,至少有200家以上,各种画廊、画店等更难以胜数。此外,民间艺术市场的活动,也相当频繁。所有这些艺术市场,其经营的艺术品基本上以中国艺术为主,其中又以书画、陶瓷为大宗,其次是铜器、玉器、家俱等文物和古玩。
大陆艺术市场的爆发性启动,既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又令人不无担忧。其中不乏一哄而上的情况,由于条件不成熟,结果导致经营的失败。
艺术市场是联系艺术品的卖家和买家的桥梁。艺术品的卖家,可以是艺术品的作者(艺术家)、拥有者(收藏家)或经营者(包括经纪人),而艺术品的买家则主要是指收藏家或经营者而言。市场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艺术品的质量。卖家只有将优质艺术品投入市场,才有可能引起买家的投资兴趣。这是艺术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在一般商品例如服装市场上,从低档到高档,可谓百货百客,各有其消费对象和价值。可是在艺术市场上,优质作品,价值连城,劣质作品则毫无价值。
就书法而论,怎样的作品才称得上优质,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乃至拍卖呢?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名、真、精、新”四个字。
所谓“名”,是指作品必须出于名家或名人之手。从目前海外和大陆的书法市场来看,行情看好的名家或名人书法,主要有吴昌硕、李瑞清、曾熙、沈曾植、何绍基、沈尹默、王福厂、于右任、梁启超、谢稚柳、程十发、启功等。一般人误认为书法好卖钱,不管有名无名,张三李四,只要是用毛笔写在宣纸上的汉字,都可以挂到画廊中高价标售,这是十分幼稚的,即使可以欺人于一时、一次,终究无法作为正常书法市场的出品和标价依据。